2022天津禁飞时间+禁飞区域+处罚规定,9月25日,天津发布|天津市人民z府关于加强天津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详见正文: 》》》2022天津禁飞时间+禁飞区域+处罚规定 禁飞时间:2022年9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期间 禁飞区域:天津市行z区域内 禁飞类型: 禁止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“穿越机”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。 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2类。 处罚规定: 对于违规飞行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,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|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、|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|******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|政策原文】 》》》天津市人民******关于加强天津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2类。为维护空中安全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|******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、|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和|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依据|******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开展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,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 二、按照公安部要求,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禁止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“穿越机”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。 三、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、育、公安等部门对涉及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人员、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,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 四、对于违规飞行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,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|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、|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|******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2022年9月25日 |
小区名称 | 地区 | 楼层 | 户型 | 面积 | 价格 | 来源 | 发布时间 |
滨江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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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6 |
3室1厅 |
38㎡ |
90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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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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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5 |
2室1厅 |
79㎡ |
150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1 |
|
江干区
|
4/7 |
2室2厅 |
89㎡ |
366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1 |
|
滨江区
|
8/19 |
3室2厅 |
90.27㎡ |
230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1 |
|
余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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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6 |
2室2厅 |
65㎡ |
75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0 |
|
西湖区
|
13/22 |
2室1厅 |
69㎡ |
195万元 |
个人 |
2011-07-10 |
|
上城区
|
5/7 |
2室1厅 |
68㎡ |
165万元 |
个人 |
2011-07-10 |
|
天津|
|
3/8 |
3室2厅 |
120㎡ |
110万元 |
中介 |
2011-07-10 |